同样地,一旦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完成一定工作或赔偿损失时,另一方需要通过工程索赔来实现自己的权利,此时
因此,工程签证和索赔㊣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双方基于合同的利益得以全部实现的两条重要措施混泥土凝固,缺一不可。
在实践中,签证的签名、盖章形式千差万别,有哪些签署技巧?如何判定签证的内容是否与实际工程量及价款相符?工程签证有哪些㊣质证要点?工期索赔与反索赔、工程质量索赔又有哪些证据要点?
9月25/26日晚19:00,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王永平律师,将从建设工程签证与索赔✅的证据策略与✅质证技巧入手,帮你搞定工程纠纷案件!
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费用+工期”签证。
签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固定原委和证据,需要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设计人员等进行沟通后形成各方确认。承包人期待用以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或工期顺延,发包人则希望不因时间久远或相应工程事后无法查验而被漫天要价。
签证的具体形㊣式并无法律明确规定,且由于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混用、滥用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都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那么,从计㊣价口径、工程量、工程结果、拒签处理、手写签证、瑕疵签㊣证✅㊣等方✅面入手,分别有哪些签署技巧?
对于签证真实性的审查,不仅要确认签证形式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确认签证记载内容是否真实、工程量是否实际发生、工程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签证的举证质证及法院对签证的审核,也均要对签证的形式和实质真实做出有效认定,只有签㊣证形式和实质真实性均具备,且符合证据关联性、合法性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签证主体是谁?签署方式和签证程序㊣是怎样的?签证是否及时?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是否有保障?这些都㊣可以纳入质证的范畴。
工程索赔的本质在于实现承发包双方之间风险的“再分配”,是受损失者享有的救✅济性权利。但相关法律条文较少、不同合同版本索赔程序约定不一、当事人✅索㊣赔意识不强等因素,都成为横亘在工程索赔面前的疑难要点。
而签证的作用就在于,即使相关事件发生后未能成功签署文件,或签署后某一方仅承认部分事实,但是相关事件已经记录下来,即使不能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但在索赔时却有用武之地。
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包人和工程师指令、双方函件、会议纪要……工期索赔与反索赔,从这些证据中可以找到怎样的路径?
投标资料、合同资料、工程纪要、来往信函、工程图纸、会议记录、付款情况……如何利用这些证据进行工✅程质✅量索赔?
王永平现为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1年入选“2021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暨工程索赔纠纷(诉讼类)金牌律师”;2019年入选“2019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
王永平律师主要致力㊣于公司治理、不动产与建设工㊣程、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的法律服务,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公司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与清算、房地产项目全程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理论水平。
王永平律师现担任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堵水灌浆工程签证、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万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